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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傲农肉制品生产项目

来源:未知 编辑:天选资讯 时间:2023-07-20

  天选团队关于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傲农肉制品生产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4#污水处理站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31634.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240.4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01平方米,占地面积9012.27平方米,容积率1.68,建筑密度43.05%,建筑系数43.05%,绿化率15.44%。

  现建设单位因生产需要及方案优化调整,向我局申请在地块北侧新增一栋4#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建筑占地面积394.58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813.88平方米,建筑面积659.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59.36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规划建筑高度9.1米(详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拟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32293.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899.7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0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406.85平方米,容积率1.71,建筑密度44.93%,建筑系数48.82%,绿地率15.44%。

  经审核,拟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2016)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地点:“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傲农肉制品生产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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